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一個有原則的補習老師

之前係網上搵到幾個補習個案,今日去了其中一個,是一個中五的學生,很好學但成積不算特出。我花了半個小時和他分享自己讀書既心得,走的時間我只收了他90分鐘的學費。因為我要比仲介人,頭2星期我應收的學費,即是這堂我蝕了車費+$70,可能很多人說我低B。坦白講做補習可以當一份工,上門,比EXERCISE,改,走;什至今日我可以一路叫佢做EXERCISE,講多半個鐘都得。但係作為一個信徒,我接受不了這種做法。教育不是一件工作,最小我現在可以說我可以選擇,我不會好像以前只做義工,我收得了錢我一定給學生最好。我不知會不會蝕底,但事實是神做了最蝕底的事,他給予我不配的財富給我。可能明天我什麼都沒有,但我深信神不會關了門就算,我深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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